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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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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政府機構
辦理軍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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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文)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雍正七年六月初十日(1729年7月5日)
前身機構軍需房
軍機房
解散時間宣統三年四月初十日(1911年5月8日)
後繼機構慶親王內閣
機構駐地北京故宮內廷乾清門外西側
僱員數目無定員,最多時6、7人,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充任。
機構首長軍機大臣慶親王奕劻世續張之洞那桐鹿傳霖戴鴻慈吳郁生貝勒毓朗徐世昌(末任)
上級機構大清皇帝
乾清門外西側內右門以西,隆宗門內北側,坐北向南的廬房面闊十二間,進深兩間,自東向西分別為:侍衛值宿房(東四間)、軍機處大臣值房(中四間)、內務府大臣辦事處(西四間)。現東四間的原侍衛值宿房內設有「軍機處史料展」,中四間的軍機處大臣值房為原狀陳列。

辦理軍機事務處滿語ᠴᠣᡠᡥᠠ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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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轉寫coohai nashūn i ba),簡稱軍機處,前稱軍需房軍機房。是清朝康熙雍正年間創立的一個中央最高輔弼機搆,也是中國歷史君主獨裁發展到最高階段的標誌[1]。學術界大部分觀點認為是始創於雍正七年(1729年),在隆宗門內率先成立的臨時軍事指揮機構[2]準噶爾之役後,進一步擴大其職責範圍令其成為處理朝廷軍政機要的常設部門,轉變為常設乾清門外,作為專門服務皇帝的參議諮詢及秘書機構[3][4],從而取代議政王大臣會議,並令由秦漢沿襲下來的廷議就此實質廢除[5]。該機構實際作為皇帝的機要秘書班子及奉旨經辦機構[1],直到宣統三年(1911年)責任內閣成立後撤銷。

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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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內部陳設簡單,只有桌、椅、炕、硯等設施和物品。軍機處人員精幹,有官而無吏,辦事效率高。

軍機處有非常嚴格的保密制度,使外人不能窺視其活動及文件等。即便是王公大臣,沒有皇帝的特旨,也不准出入軍機處。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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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清門外西側內右門以西,隆宗門內北側,坐北向南的十二間廬房的最東端,也是原來侍衛值宿房的最東端,現在侍衛值宿房內設有「軍機處史料展」。
隆宗門(圖右側建築)內南側周廬五間(圖左側建築),為軍機章京值房,其東側還有一座井亭(圖左側小型亭式建築)。
隆宗門內南側周廬五間(圖右側建築),為軍機章京值房,其東側還有一座井亭(圖中央小建築)。

康熙十六年(1677年)十一月,在內閣外另設立南書房,「揀擇詞臣才品兼優者充之」,直接起草諭旨與處理機密奏議。軍機處主要作用與南書房相同,為皇帝召對單位,起草由皇帝主動發佈之諭旨(上諭,明代以前稱中旨),取代清代被廢除的知制誥等職務。

雍正四年(1726年),籌劃用兵西北,為求保密並削弱內閣、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密旨兩路軍需由怡親王允祥、大學士張廷玉蔣廷錫、總督岳鍾琪於內廷密籌辦。之後二年餘,各行省尚不知出師西北之事。隸屬於戶部,亦稱戶部軍需房,滿文檔案軍需房、軍機房、軍機處曾同時存在。雍乾時人葉鳳毛在《內閣小志》:「(軍機房)即內中堂,即內中堂辦事處也。凡內外大臣摺奏有不交部即令中堂議覆者,洎廷寄各省諭旨,始皆園值人為之。有滿舍人舒赫德、雅爾哈善,漢舍人吳元安、蔣炳,願不換班,長侍內中堂。時西北兩路出師征策妄,戶部別立軍需房,司官翁藻主之,於是襲其稱,亦曰軍需房,漸易為軍機房,又以房為處」故軍機處的產生與西北用兵並無直接關係,僅借用其名稱,亦非削弱內閣,而是內閣在內廷的值房[6]。其位置常在圓明園出入賢良門外御河南軍機堂,只有冬季在隆宗門內或西苑門北作為值廬。而與西北用兵相關的戶部軍需房以戶部軍需局,一直延續到清季。巨量的清代內閣大庫檔案也顯示一般性、經常性的奏摺,有清一代仍由內閣票擬,軍機處並未全面取代內閣。

清史稿·職官志》載:「雍正十年,用兵西北,慮儤值者洩密,始設軍事房,後改軍機處。」

雍正七年(1729年),清軍大舉征伐西北兩路,六月初十(7月5日)正式設立軍需房隆宗門內北側[7]乾清門外西側),公佈密辦軍需人選,選內閣中謹慎縝密者入值,以處理緊急軍務。旋即改稱辦理軍需處軍需處,再改稱辦理軍務處[8]軍機房[9]。但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研究員莊吉發查閱歷史資料,指出「軍機房」一詞在雍正時期的文件中並不存在。

雍正八年(1730年),始稱軍機處[10],以張廷玉、蔣廷錫、馬爾賽入值辦理一切事務[11],成為定制。

雍正十年(1732年)三月,正式定名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並由禮部鑄造印信,用「辦理軍機印信」字樣,「並行知各省及西北兩路軍營」。

由於軍機處本是一個非常的臨時機構,自誕生之日起就擺脫了正式官僚體系的壅滯、繁瑣的毛病,非常適合皇帝加強皇權的意願,所以,在準噶爾戰事平定之後,按理應裁撤軍機處,但結果非但不將其撤銷,反而進一步擴大了軍機處的權力,使其超越議政王大臣會議、內閣,成為最主要的政治核心。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乾隆帝即位後,以西北軍事底定,撤除軍機處,改設總理事務處兼理軍機事務,簡稱總理處,以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保和殿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為總理事務王大臣,原軍機大臣訥親徐本班第索柱豐盛額海望莽鵠立納延泰改在總理處「協辦總理事務」或「差委辦事」。

乾隆二年十一月廿八日(1738年1月17日),准總理事務王大臣解職,復設辦理軍機處,以鄂爾泰、張廷玉、訥親、海望、納延泰、班第入值。

咸豐十一年(1861年)成立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後,軍機處之決策權漸移。但在奕訢失勢後,軍機處又重掌大權。

宣統三年(1911年)責任內閣成立後撤銷。

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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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機構作為皇帝秘書顧問,具體職掌[3][4]

  • 接收由皇帝閱後下發附帶意見的密摺,依據皇帝述旨將意旨撰述成諭旨,輔助皇帝處理奏摺及起草上諭,
  • 保管授權保管的機要文件:抄錄皇帝閱後下發的奏摺題由及處理意見,形成檔冊,即《隨手登記檔》,而奏摺在發下前,還須由供事(即軍機處專供抄胥之人)抄錄副本即 《錄副奏摺》;
  • 議大政,議後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
  • 讞大獄,參與重大案件審擬;
  • 參與對重要官員的任免和考核;
  • 隨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辦事件等。  

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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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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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主要成員為軍機大臣軍機章京。軍機大臣員額無定,最少時以三員為度,最多不超過十員,通常為四至七員,尤以五至六員為最常,由親王[註 1]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註 2]充任軍機大臣,通稱「大軍機」。設首席軍機大臣,或稱領班軍機大臣,一般由滿族親王或大學士擔任。

其他任職者,按各人資歷分別被任命為軍機處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學習行走等。軍機大臣須每天值班,等候皇帝隨時召見。另選內閣中書等官[註 3]軍機章京[註 4],通稱「小軍機」,滿漢各半,負責抄寫、記載檔案、查核奏議[註 5]。軍機處具體職掌為:撰擬諭旨和處理奏摺;議大政,議後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讞[註 6]大獄,參與重大案件審擬;參與對重要官員的任免和考核;隨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辦事件等,用字寄[註 7]上諭的名義對各地各部官員發佈指令,凡特旨簡放大員,如大學士六部九卿督撫將軍提督學差主考及駐外使臣,皆由軍機處開單請旨

《清史稿》載,嘉慶四年一月,上命成親王永瑆在軍機處行走,十月,以「非祖制」罷值。諭曰:「自設軍機處,無諸王行走。因軍務較繁,暫令永瑆入直,究與國家定製未符,罷軍機處行走」。不過在雍正皇帝執政時軍機房創設之初,雍正皇帝的怡親王允祥即是重要成員之一,乾隆、嘉慶、道光三大朝皆能遵親王禁入軍機處的制令,自咸豐三年十月,上任命恭親王奕訢在軍機大臣上行走之後,此一禁制遂廢。奕訢於咸豐五年七月免。嗣後,自咸豐十一年十月至宣統三年四月裁軍機處止,其間除光緒廿七年七月至廿九年三月間無親王任軍機大臣外,俱以親王為軍機處領班王大臣。

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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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沒有專官,軍機大臣、軍機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職,皇帝可以隨時令其離開軍機處,回本衙門。軍機大臣既無品級,也無俸祿。軍機大臣之任命,並無制度上的規定可供遵循,完全出於皇帝的自由意志。

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有制度上的規定,一切都是皇帝臨時交辦的,所以軍機大臣只是承旨辦事而已。「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這些都說明軍機處是皇帝集權的最好的工具。

軍機處實際上是皇帝的秘書機構,軍機大臣職責是向皇帝提出建議,執行皇帝的政策,決策權完全在皇帝身上。因此軍機處並不是中央的最高行政機關,充其量只能說是皇帝用作行使權力的執行機關。

乾隆朝,設置「議罪銀」制度,在軍機房設置密記處管理《密記檔》[12],全由內務府滿人擔任,乾隆二十八年起,第一宗議罪銀由軍機處查催,和珅掌權後,議罪銀方經軍機查催交內務府。

駐地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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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紫禁城乾清門西側內右門以西,坐北向南的廬房面闊十二間,進深兩間,自東向西分別為:侍衛值宿房(東四間)、軍機處大臣值房(中四間)、內務府大臣辦事處(西四間)。後來東四間的原侍衛值宿房內設有「清代軍機處史料展」,中四間的軍機處大臣值房為原狀陳列。對面周廬五間則是軍機章京值房,其東側還有一座井亭。[13][14]

2014年12月1日起,「清代軍機處史料展」暫停開放。2015年,經改陳後恢復開放[15]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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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初,有親王不得入值軍機處的禁制。《清史稿》載,嘉慶四年一月,上命成親王永瑆(還有大學士董誥和尚書慶桂)在軍機處行走,十月,以「非祖制」罷值。上諭曰:「自設軍機處,無諸王行走。因軍務較繁,暫令永瑆入直,究與國家定製未符。罷軍機處行走 。」不過軍機房創設之初,怡親王允祥即是重要成員。乾隆、嘉慶、道光三朝皆能遵此禁制。自咸豐三年十月,上任命恭親王奕訢在軍機大臣上行走之後,此一禁制遂廢。奕訢於咸豐五年七月免。嗣後,自咸豐十一年十月至宣統三年四月裁軍機處止,其間除光緒廿七年七月至廿九年三月間無親王任軍機大臣外,俱以親王為軍機處領班王大臣。
  2. ^ 京堂為清代院寺等衙門(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國子監及大理、太常、太僕、光祿、鴻臚等寺)的長官。一般為三品、四品,亦有五品京堂。亦可用作虛銜。
  3. ^ 軍機章京常選自具以下本職者兼任(滿漢略異):「漢章京以內閣中書六部郎中員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由進士舉人(或拔貢)出身者兼充。滿洲章京以內閣中書,六部及理藩院郎中,員外郎,主事,筆帖式兼充。」(梁章鉅《樞垣紀略》卷七)
  4. ^ 雍正八年,始添設軍機章京。早期無定額,視事務之簡繁由軍機大臣選用,後改為請旨候補。乾隆上定為滿漢兩班,各八員,嘉慶四年增為四班三十二員。但實際上軍機章京員額常超出此定製。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變通章京缺額章程中規定滿章京十六員,漢章京二十員。
  5. ^ 自乾隆時傅恆任領班軍機大臣始,軍機章京亦同時負責撰擬諭旨,參預軍機處新承辦案件之審理,隨軍機大臣或單獨奉命前往各省查辦和處理政務。
  6. ^ 讞,音「雁」。
  7. ^ 字寄,或傳諭。均為由軍機處直接寄發給有關官員的寄信諭旨。因其寄自內廷(不經由內閣),故稱廷寄。「寄信,外間謂之廷寄。其式:行經略大將軍、欽差大臣、將軍、參贊大臣、都統、副都統、辦事大臣、領隊大臣、總督、巡撫、學政,曰軍機大臣字寄;其行監政、關差、藩臬,曰軍機大臣傳諭。」(梁章鉅《樞垣紀略》卷十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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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军机处. 新加坡清史研究學會.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9). 
  2. ^ 原軍機章京梁章鉅憶述:「雍正年間,用兵西北,以內閣在太和門外,儤直者多,慮漏泄事機,始設軍需房於隆宗門內,選內閣中書之謹密者入直繕寫,後名軍機處」。引自梁章鉅,樞垣記略卷二十七·雜記一
  3. ^ 3.0 3.1 军机处. 故宮博物院.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22). 
  4. ^ 4.0 4.1 李, 文杰. 日暮乾清门:近代的世运与人物 (PDF). 上海人民. 2020. ISBN 978-7-208-16446-8.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2-09-22). 
  5. ^ 曹國慶. 明代的廷議制度[J]. 江西社會科學, 1989(S5):p.27
  6. ^ 另見趙翼《薝曝雜記》卷一:「軍機處本內閣之分局」
  7. ^ 梁章鉅《樞垣記略》卷廿七「(雍正七年),以內閣在太和門外,儤直者多慮漏泄事機,始設軍機房於隆宗門內。」
  8. ^ 莊吉發《清代奏摺制度》:「自從雍正七年設立軍需房後,先改稱軍需處或辦理軍需處,旋稱辦理軍務處。」
  9. ^ 《歷史檔案》1990年4期載趙志強〈軍機處成立時間考訂〉:「至七年六月始改為軍機房。」
  10. ^ 《光緒會典事例》載乾隆帝上諭:「第自雍正八年設立軍機處以來五十餘年,所有諭旨、批奏事件,未經發鈔者尚多。」
  11. ^ 錢實甫 編《清代職官年表》一冊,頁一三六
  12. ^ 《密記檔》保存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文獻叢編》亦有公佈
  13. ^ 劉北汜:《可愛的北京系列:故宮春秋》,北京少年兒童出版社,1991年1月,ISBN 7-5301-0201-X
  14. ^ 乾清宮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9-08-07.,故宮博物院,於2014-06-01查閱
  15. ^ 故宫军机处做改陈后将开放 佛堂咸若馆也将开放. 新華網. 2015-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02).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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